重庆区县政策文件

渝北区政府丨关于印发《渝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量:208次

渝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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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以提升企业创新能级为目标,加快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型、全周期引育体系,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中开辟渝北发展新境界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40家、科技型企业达到3200家。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在2022年的基础上实现“双倍增”,分别超过780家和4200家;全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3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2家,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30%。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引育体系。

1. 培育科技型企业。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支持创新创业、乡村振兴等领域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链主企业和龙头企业通过培育内部创业团队、投资产业化项目、剥离业务等方式派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区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加大入库培训力度,及时将达标企业转化为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

2.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集聚各类创新要素,普遍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推动市场化应用和产业化推广。分行业、分领域、分园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对重点后备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税务局)

3. 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强化我区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优化招商投资促进举措,用好智博会、西洽会、临空经济大会等平台作用,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优化重点区域产业生态,打造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重大应用场景,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落地发展。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拓宽区域科技合作渠道,发挥平台型企业、创新引领型机构优势,积极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区临空办,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属平台公司)

4. 壮大科技领军企业。落实好科技企业提升“十百千”工程,遴选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国际科技竞争话语权大的科技领军企业。建立企业上市激励机制,推动优质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金市场上市融资,力争到2027年新增科技型上市企业3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1家以上。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细分领域,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二)加快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5. 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落实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引导企业以“一企业一平台”组建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全面提升研发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来区设立实验室、科研分支机构,为创新驱动提供源头供给。到2027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0家,市级以上创新平台达到400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

6. 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提升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立足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实施国家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领域技术,形成一批以高价值发明专利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发挥好区级研发补贴政策撬动作用,形成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27年,力争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140亿元,占GDP比重突破5%。(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7. 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

积极承接国家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任务,培育面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物联网、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的科技企业。加快打造重庆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市级元宇宙先导试验区,积极引育平台型企业、生态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协同发展,持续壮大两千亿级汽车、电子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持续打造高水平科创孵化载体。

8. 推进科技企业集群发展。

以建设市级汽车电子重点关键产业园、市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特色产业园为主要抓手,加速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终端、芯片、模组、新能源、新材料等科技企业集群发展。以市级元宇宙生态产业园、北斗应用产业园、地下空间数字产业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千亿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企业集群,持续壮大数字经济。加快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航空制造、航空维修、航空物流、航空服务等科技企业集群,积极打造高能级策源及高水平开放的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积极升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临空办、各区属平台公司)

9. 推动园区引育壮大科技企业。将科技企业培育成效作为各产业园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仙桃国际大数据谷、创新经济走廊、空港工业园区、空港新城、农业园区等园区平台构建梯次型、全周期、长效化的科技企业成长体系。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积极承接科技企业创新积分制改革试点,打造园区“升级版”。各园区围绕集聚重大科创产业项目和高水平人才团队,加快招引一批科技企业入驻。(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各区属平台公司)

10. 提升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效能。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要把推进创新创业作为重要任务,强化政策措施,激励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成立由科研人员持股的科技型企业。加强培训辅导,提升高校师生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能力,支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探索建立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机制,吸引更多优秀大学生在渝北落户。推动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提高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成效。(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11. 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优化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支持仙桃数据谷、三龙片区等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加快打造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做好现有平台提档升级,加快创建市级、国家级孵化载体。到2027年底,全区建成孵化载体总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仙桃数据谷公司)


(四)积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

12.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级、市级科技项目。强化国有企业创新导向的考核与激励。对政府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开展制度创新、企业引育、成果转化、科技投融资等工作中未取得预期成效,但已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私利的,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国资委)

13. 提升科技服务效能。打造仙桃数据谷、三龙片区等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产业规模,培育一批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给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到2027年,全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达到160家。(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14. 健全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壮大科技创投基金规模,鼓励银行开发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产品,形成完备的科技金融生态,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发挥“种子、天使、风投、担保”基金作用,引导和激励市场主体、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和科技项目的投资力度。到2027年,科技基金规模达到48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临空投公司)

15. 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承接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任务,积极融入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服务网,强化与国家成渝综合科技服务平台的战略合作,加快构建一站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积极引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推动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在渝北落地转化。加快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储备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人才。到2027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各区属平台公司)

16.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引导科技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力度,拓宽高价值专利实现渠道。实施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提升行动,鼓励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动科技企业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渝北智造”知名品牌。到2027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以上,每亿元研发投入高价值专利产出达到18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区级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双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区科技局牵头抓好行动计划实施,各责任单位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推进计划、项目安排以及预期成效,倒排工期。充分发挥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平台等各类主体作用,闭环落实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税务局,各区属平台公司)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区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发挥财政投入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壮大科创培育基金规模。通过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增加研究支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税务局)

(三)注重监测评价。建立培育监测制度,构建区科技企业培育监测平台,为“双倍增”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服务,动态监测工作进展。用好“创新报表”评价机制,以赛马比拼、“五色图”等考核评价方式,推动形成比学赶超、创优争先的生动局面。(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区统计局)

(四)营造创新氛围。加强科技工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搭建创新创业展示和投融资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吸引和支持各地人才前来渝北创新创业。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精简申报流程和资料,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加强创新政策的宣传解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服务创新、参与创新的创新创业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政务办)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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