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科技局丨关于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企业名单的公示!(附高企认定条件_材料_程序_奖励政策_注意事项)
高企认定/奖补申报代理请致电:157-2334-8380(微信同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铜梁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12条措施》(铜科局〔2022〕5号)的补贴标准:第三条 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分年度给予总额30万元补助;对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分年度给予总额20万元补助;对整体搬迁注册落户到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我局拟于近期兑现2022年通过认定的74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通过企业申报、资格审查,现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5月6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区科技局反映。反应人需提供真实身份,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伦贵 谢智,电话:023-45673001
地址:重庆市铜梁区龙门街552号铜梁区科学技术局403室,邮编:402560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名单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重庆市方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 | 新认定 |
2 | 重庆瑞盛美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 | 重庆旭辉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4 | 重庆金彧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5 | 重庆欣新志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6 | 重庆仁临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7 | 重庆楠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8 | 重庆鑫蓬包装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9 | 重庆恒德辐照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0 | 重庆泓奕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10 | 新认定 |
11 | 重庆欧旭电气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2 | 明德致远(重庆)门窗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3 | 重庆一鼓风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 | 新认定 |
14 | 重庆容巨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5 | 重庆灵玮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6 |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7 | 重庆赛力森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8 | 重庆捌益捌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19 | 重庆俊泰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0 | 重庆世华恒瑞实业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1 | 重庆重润热力供应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2 | 重庆美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3 | 重庆市铜梁区宝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4 | 重庆优冠晖实业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5 | 重庆顺安天力达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6 | 重庆天巨铝业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7 | 重庆启超机械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8 | 重庆新安碧捷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29 | 重庆中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0 | 重庆鑫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1 | 重庆禄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2 | 重庆伊菲克来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3 | 重庆古月机电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4 | 重庆精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5 | 重庆龙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6 | 重庆中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7 | 重庆展成家倶制造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8 | 重庆恒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39 | 重庆赛能铝合金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40 | 重庆拓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41 | 重庆艾布纳浸渗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42 | 重庆博贤机械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43 | 重庆宝丽佰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新认定 |
44 | 重庆新美鱼博洋铝业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45 | 重庆业成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46 | 重庆精鸿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47 | 重庆飞尔达通风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48 | 重庆宏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49 | 重庆福斯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0 | 重庆北思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1 | 重庆新申世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2 | 重庆凌达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3 | 重庆市贵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4 | 重庆威尔德浩瑞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5 | 重庆红旗金龙弹簧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6 | 重庆和天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7 | 重庆君卓机械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8 | 重庆市铜梁区沪华五金电子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59 | 重庆川普机械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0 | 茂茂(重庆)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1 | 重庆赛维药业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2 | 重庆沃特尔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3 | 重庆安碧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4 | 重庆鼎佳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5 |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6 | 重庆天路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7 | 重庆嘉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8 | 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69 | 重庆新民康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70 | 重庆泽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71 | 重庆瑞鑫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72 | 重庆百钰顺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73 | 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10 | 再次认定 |
74 | 重庆市凯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0 | 整体搬迁 |
合计 | 740 |
重庆铜梁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重庆铜梁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资料
(一)实行告知承诺制
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附件2)执行,并按规定提供其他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认定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为申报企业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本年度申报中,前述(6)(7)(8)所提的“近三个会计年度”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近一个会计年度”指2021年度。
重庆铜梁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填报并网上提交申报资料。
(二)递交材料。企业在所报批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识编码、盖鲜章的原件)递交至所在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属于国家级开发区范围内的,书面申报资料递交至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科技部门。
(三)区县初审。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及时受理申报资料,对企业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介机构条件等事项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四)区县推荐。对于初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受理申报资料的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附件3),并将推荐函与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及时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五)组织评审。受理资料后,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集中网评方式进行评审。
(六)实地抽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市高企认定办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筛选抽查企业名单,进行实地现场核查。
(七)认定报备。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抽查的企业,按规定即时办理认定报备手续。
铜梁区高新企业认证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料中的专项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由企业自行负责选择和确定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条件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视为无效),在提交的资料中需出具中介机构盖章的《承诺书》,企业可向当地颁发中介机构执业资格证书的主管单位咨询。
(二)申报资料请参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总目录参考模板》(附件4)逐一编排装订,对照总目录编制页码。所需证明材料应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原则上以能够证明相关事项即可。若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三)涉密企业请将申报资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申报资料一旦提交不再退回。若网络提交的申报资料与纸质提交的申报资料两者数据不相同,或是仅有网络或纸质材料的,视为无效材料。
(五)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直接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填报,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企资格并报国家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六)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严禁对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将纳入科研失信行为管理,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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