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政府丨最新出台《涪陵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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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
(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壮大高质量科技企业主体,全力构建我区“1+2+3”产业科创体系,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涪陵新篇章,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以“科创+产业”为导向,着力构建“1+2+3”产业科创体系,以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根本,构建全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为抓手,坚持企业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并举、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并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实现科创投入、科创产业、科创平台、科创企业、科创人才、科创生态“六个突破”,为涪陵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户、科技型企业超过2200户。到2027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分别超过350户、3000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16户、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4户。
二、重点任务
深入实施“345”重点任务,通过构建3项科创主体培育机制,搭建4大创新服务平台,实施5项创新生态提质计划,全面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深度融合,奋力实现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目标。
(一)构建3项科创主体培育机制
1. 构建梯度培育机制。建立“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度培育机制。建好用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实施“一对一”辅导,全面提高培育精准度。构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市企业、百亿级企业”成长通道。每年遴选 100户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实行滚动培育、动态管理,推动快速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和百亿级企业梯队培育激励机制,推动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园区、乡镇街道)。
2. 构建立体融合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融合创新机制。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强化国有企业创新导向的考核与激励,引导国有企业无研发投入、无研发平台、无研发人员、无研发活动实现“四清零”,加快培育一批国有属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鼓励民营企业规范研发活动、开展协同创新、加快成果转化,重点打造一批新产品和标志性成果,不断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抗风险能力。打造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路径。鼓励链主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培育内部创业团队、投资产业化项目、剥离业务等方式派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引导大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向中小企业开放研发设计、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创新资源要素,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合发展路径(牵头单位: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各园区、乡镇街道)。
3. 构建链式引育机制。加大科技企业招引力度。优化招商投资促进举措,强化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发挥智博会、西洽会等平台作用,加快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优化重点区域产业布局,打造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应用场景,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落地。主动融入全国创新网络,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创新、浙涪对口协作,拓宽区域合作渠道和领域,积极招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促进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发展应用农业生物技术、现代农业装备、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等新农业,新材料制备、高效节能技术、先进制造工艺等新工业,电子商务软件、广播影视技术、设计服务等新服务业,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面向未来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实现“一产支撑、二产带动、三产赋能”(牵头单位:区招商投资局、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各园区、乡镇街道)。
(二)搭建4大创新服务平台
1. 提质建设科创核心承载平台。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成效作为各类园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全力推动各园区构建梯次型、全周期、长效化的科技企业成长体系。围绕集聚重大科创产业项目和高水平人才团队,加快招引一批科技企业入驻。提质建设涪陵高新区,加快建设市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特色产业园、市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加快打造汽车制造、生物医药、半导体等3个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高新区与综保区同频共振、联动发展,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重庆自贸区涪陵联动创新区。提速建设临港经济区,积极打造楼宇产业园,培育发展合成材料、绿色建材、特色食品等领域科技企业。提能建设白涛新材料科技城,加强涪陵区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提速建设慧谷湖科创小镇,加快建设长江科创学院、理工清科(重庆)先进材料研究院、国仪量子重庆科创基地、重庆智能建造研究院等(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各园区及慧谷湖科创小镇开发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2. 支持搭建企业创新平台。倡导“企业+”研发机构,引进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组建的太极科技创新中心、华峰低碳研究院、万凯数智科创中心等建设,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转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支持有条件的科技企业争创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推动科技领军企业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提升在全国创新体系中的影响力和引领力。到2027年,依托企业新建或重组创新平台2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3. 加快建设双创孵化平台。优化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建立“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构建“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企业成长通道。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载体作用,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平台,支持各类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科技企业。打造“智汇涪州”双创品牌,抓好涪陵“十大科技创新事件”“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沙龙、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路演等主题活动,为科技企业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到2027年,全区双创孵化载体达到30户(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等)。
4. 聚力打造成果转化平台。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实施科研项目,突破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产出一批以高价值发明专利为代表的自主知识产权。提升高校院所创新创业效能。高校、科研院所要完善政策措施,激励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成立由科研人员持股的科技型企业。支持长江师范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区职教中心等与龙头企业联合共建产学研实训基地、组建产业科创学院、实施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共促技术成果转移,推进建设长江科创学院,办好慧谷湖科创实验班,推动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提升高校院所师生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能力,支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建立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机制,吸引更多毕业生留在涪陵就业创业。推进成果转移转化。构建综合性、专业化、全链条、贯通式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对接大院大所资源,推广应用高新技术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市场。大力培育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加快引育技术经纪人,活跃技术市场交易。到2027年,转化应用重大科技成果50项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突破30亿元(牵头单位:区教委、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三)实施5项创新生态提质计划
1. 企业创新活力激发计划。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实施科研项目,提升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重点围绕绿色低碳、生命健康、智能科技等产业方向,开发一批新产品、新工艺,促进技术集成示范和应用推广,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对政府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开展制度创新、企业引育、成果转化、科技投融资等工作中未取得预期成效,但已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私利的,落实容错免责机制。到2027年,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7%(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园区、乡镇街道)。
2. 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引导企业将技术创新转化为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提高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绿色服务”通道,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提供申请加快、维权援助、人才培养等服务,培育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推进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拓宽高价值专利价值实现和转化渠道。注重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预警分析。到2027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0%(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等)。
3. 科技金融生态优化计划。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用好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产品,有序扩大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支持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企业,鼓励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融资。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功能,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牵头单位:涪陵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人行涪陵中心支行等)。
4. 科技服务能级提升计划。建立“部门+园区街道+服务机构”三级协同服务机制,围绕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重点服务对象,“一对一”选派服务企业专员,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事项协调、资源争取等全方位服务,持续擦亮“服(涪)到位、零(陵)距离”营商环境品牌。打造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等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挥重庆市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技术创新联盟作用,做强建峰工业技术服务公司、斯威汽车研发中心等科技服务业企业,强化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等专业服务,打造通用型、高水平科技服务公共平台。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各园区、乡镇街道)。
5. 创新资源配置增效计划。建立区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作用,优化对科技企业的激励机制,通过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揭榜挂帅”等项目生成机制,区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70%以上用于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出台孵化载体支持政策,根据孵化科技企业的绩效对孵化载体给予奖励。加大重庆英才计划等人才计划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涪陵区人才(团队)引育扶持激励十条措施(试行)》,大力引进青年博士、博士后等优秀科技人才,对满足条件的给予安家补贴、岗位津贴等支持,集聚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基金、科学捐赠等多元投入(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工作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双倍增”工作。区科技局牵头抓好行动计划实施,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园区、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目标、工作、政策和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园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孵化载体等作用,闭环落实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涪陵银保监分局等,各园区、乡镇街道)。
(二)注重监测评价。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建立赛马比拼机制,抓好创新报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工作,按考核指标对园区、乡镇街道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三)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的典型案例,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科技人员和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等,各园区、乡镇街道)。
附件:涪陵区“双倍增”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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