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区县政策文件

巴南区经信委丨现开展2023年度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已开启,8月10日截止!(附完整申报指南)

作者: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量:112次

2023年巴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代理请致电:157-2334-8380(微信同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巴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按照《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巴南经信〔2023〕5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巴南区范围内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

已被认定为重庆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不再申报认定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巴南区区级研发创新平台认定申报指南》编写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胶装成册,经企业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章后,报纸质件一份(附电子件)至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1405办公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18:00


三、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一)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二)区经济信息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评审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后,按相关程序确定2023年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巴南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二)企业研发创新平台培育建设是以企业为主体,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镇街、区属国有公司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报送地址:巴南区龙海大道行政中心1号楼1405办公室


附件:《巴南区区级研发创新平台认定申报指南》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巴南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指南


一、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企业声明(附件4)。

3.企业2021和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

4.企业2021和2022年度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情况需列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原值、设备主要用途等),清单后需附不低于设备原值最低要求的研发设备发票。

6.企业研发人员、技术中心职工等情况需附列详细清单(包括姓名、年龄、专业、学历、职称、所在部门和岗位等),清单后需附研发人员在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

7.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外部专家情况需按要求填写《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评价表附表1)和《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评价表附表2),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资质、学历等相关证明,外部专家还应提供双方合作协议等证明。

8.企业专利情况需按要求填写《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信息表》(评价表附表3)和《企业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表》(评价表附表4),还应提供相应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

9.企业标准、研发平台、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获国家(市级)相关奖项情况需按要求填写评价表附表5-8,还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资质证书等证明。

10.企业研发项目、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情况需参照国家统计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列明项目详细清单。

11.评价指标及相关附表所填数据的其他证明材料。

12.信用中国(重庆)查询报告。


附件1

《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与隶属关系、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税收、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历程、组织架构、组织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条件和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固定资产原值、净值;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研发投入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社会效益。


附件2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主管单位


所属行业


所有制

形式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

专精特新企业

是/否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定量数据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2022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


2

2021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


3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4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5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6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或境外项目营业收入)

万美元


7

2022年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

万元


8

  其中: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9

其中: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万元


10

2021年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

万元


11

  其中: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12

其中: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万元


13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4

国家级研发平台数


15

省级研发平台数


16

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等研究检测机构数


17

企业职工总数


18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9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


20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21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22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23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24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25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6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27

  其中: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


28

  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29

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30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31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32

  其中: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33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建筑行业应包括近三年取得的国家级市级工法数量)


34

企业获得国家级质量品牌奖项数


35

企业获得的市级质量品牌奖项数


36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项目数


37

获重庆市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一、申报(评价)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二、主管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2022年)。(T-1)年指报告年度的上一年(2021年)。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3.企业利润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4.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对于服务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技术手段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明显改进的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

5.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

6.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8.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内部开展R&D活动的实际支出。包括用于R&D项目(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以及间接用于R&D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与R&D有关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外协加工费等。不包括生产性活动支出、归还贷款支出以及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外单位进行R&D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

9.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指报告期企业委托外单位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R&D活动而拨给对方的经费。

10.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

11.国家级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经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12.省级研发平台数:指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建设、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归口管理且已获得批复的科技类、研究开发类平台数。

13.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等研究检测机构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定认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研发检测中心的数量。

14.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5.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6.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

17.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18.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19.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20.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

21.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2.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企业外的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 0.5人月。

23.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24.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数:指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中主要以科学原理的探索与发现、技术原理的研究为目标的项目数。

25.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26.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27.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

28.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29.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0.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工法)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工法)的数量。

31.企业获得国家级(重庆市)质量品牌奖项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的重庆市著名商标或重庆市名牌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建筑行业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仅指名称完全符合的奖项,不包括任何其他奖项类型。

32.获国家(重庆市)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国家(重庆市)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总数。


评价表相关附表(表1-表8)

表1: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出生

年月

所在部门

职称

职务

技术

领域

学历

专家

类型

联系电话

1









2

















n









填写说明:
1. “出生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2. “所在部门”指企业技术中心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名称。
3. “专家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 国家专项津贴获得者;3. 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4. 省部专项津贴获得者;5. 博士;6 在站博士后;7. 其他类型专家(需具体说明)。
4.  联系电话应为专家本人常用电话,以便于评价组与专家联系核实。


表2: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技术领域

学历

工作时间(人月)

联系电话

1









2

















n









外部专家来企业工作时间合计(人月)


表3: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信息表

序号

专利名称

授权国别

专利号

专利权人

授权

公告日

1






2











n






填写说明:
1. 该表只填写有效“发明专利”,已经无效的专利和报告年度之后获得授权的专利不得列入。
2. 所有填列专利信息请按照专利号顺序依次排列。
3. 该表所填写信息需与《发明专利证书》内容一致。
4. “专利权人”应为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表4:企业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

类型

申请

国别

申请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1







2













n







填写说明:
1. 该表所填写信息应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内容一致。
2. 报告年度之外申请受理的专利不得列入。
3. 专利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发明;2. 实用新型;3. 外观设计,并按照三种类型依次排列。
4. 申请日期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表5: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信息表


序号

名称

标准类型

标准号

主持或参加

颁布日期


1







2













n







填写说明:
1. 最近三年指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报告年度前二年度。
2. 所填标准应为现行有效标准。
3. 标准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际;2. 国家;3. 行业。
4. 颁布日期为8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后2位为日期(1日至9日必须前补0)。



表6: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信息表

序号

名称

级别

主管部门

平台类型

批复文号

1






2











n






填写说明:
1.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或其下属企业需为研发平台的依托法人单位,企业作为参建单位的不得列入。
2. “名称”、“批复文号”应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复文件一致。
3. “级别”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级;2. 省(区、市)级。
4. “主管部门”填写平台的国家(或省、区、市)主管政府部门名称。
5. 平台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工程实验室;2. 工程研究中心;3.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 重点实验室;5.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6. 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7. 其他(需具体说明)。

表7:国家(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和检测机构信息表

序号

名称

类型

发证机关

证书号

有效期

1






2











n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认证认可证书相关信息一致。
2. 类型指认证认可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CNAS;2. CMA;3. CAL;4. 其他(需具体说明)。
3. 认证机关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3. 其他国家(国际组织)认证认可机构(需具体说明)。
4. 有效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填写格式为“201410-201810”

表8: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信息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奖励类型

奖励等级

证书号

获奖者

1






2











n






填写说明:
1. 本表所填信息应与获奖证书相关内容一致。
2. 获奖项目填报的时间范围为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度。
3.“奖励类型”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国家自然科学奖;2. 国家技术发明奖;3. 国家科技进步奖。
4. “奖励等级”应按相应的分类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 特等奖;2. 一等奖;3. 二等奖。 
5. 获奖者需为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下属企业或企业在职职工。获奖者为个人的,需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及必要证明材料。


附件4

企 业 声 明


1.本企业自愿向区经济信息委提出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巴南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学历、年收入)并附社保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企业设计中心成立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及证书复印件;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等的相关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企业2021和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主要业务及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说明等。

3.工业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部门、职务、职称、学历、年收入);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及证书复印件;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8.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9.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等的相关证明;

10.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2

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企业名称(盖章):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所属区县: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 业 声 明

1.本企业自愿向市经济信息委提出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一、申报企业情况(一)

                                                单位:万元、个、%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地址


基本情况

所有制性质


职工人数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


资产负债率


银行信用等级


企业是否属于

□上市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联系方式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申请联系人




上年度指标

营业收入


利税总额


利润总额


出口交货值


R&D支出


专利

情况

类别

专利授权数

版权授权数

备注

数量




其中:发明专利




主要产品

产品名称

产能

上年度产量

国内市场占有率













申报企业情况(二)

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建设情况


获国家级、省部级

科技奖情况


参与制订国际、

国家、行业标准情况


质量品牌建设

情况


承担国家重点

工程或项目情况


履行社会责任

情况


企业未来两年规划情况

    重点是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导产业和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质量品牌建设等有关规划情况


二、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一)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

工业设计中心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场所面积


资产总额


职工人数


运营模式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人员构成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人




专业人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含具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两年总额

投入情况

投入总额




占企业R&D支出比重




其中:设计人员经费支出




运行情况

中心运营经费支出




其中:培训费用




工业设计服务外包额




承担工业设计项目数




其中:完成项目数




产业化项目数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数




其中:产业化成果数




专利授权数




其中:发明专利数




        版权授权数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二)

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主要设计成果(2021—2022年)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主要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主要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价值

使用情况

备注
















                                                        单位:万元、%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三)

中心运营等有关情况

    重点是中心的组织体系、运营模式、产学研合作、专业人员培训、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服务情况及设计成果等有关情况

中心今后两年目标与规划情况

重点是中心今后两年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主要指标,和组织体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履行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职责等规划和措施等情况

工业设计中心情况(四)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    籍


公司职务


联系电话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注:本表填写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


附件3

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  请  表

(工业设计企业)


      工业设计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区县:

      主要服务领域: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填 表 须 知


1.填写本申请表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2.本申请表需用黑色笔或电子方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楚。

3.本申请表所有填报项目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4.所填事项中涉及批准、获奖、知识产权等事项,需附相关佐证材料。


企 业 声 明


1.本企业自愿向市经济信息委提出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

2.本企业自愿遵守《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

3.本企业自愿提供巴南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审查、管理、监督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4.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表内容和附件材料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一)

                                                  单位:万元、个、%

工业设计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


职工人数


所有制性质


信用等级


企业是否属于

□上市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服务领域


人员构成

人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联系人




专业人员    

工业设计从业人数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含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占比


近两年主要指标

2021年

2022年

两年总额

经济指标

公司营业收入




其中:工业设计服务收入

及占比




利税总额




利润总额




工业设计成果

工业设计项目完成数




承担服务外包项目数




其中:承担国外项目数




专利授权数




其中:发明专利数




        版权授权数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二)

                                                        单位:万元、%

设计成果获奖情况

获奖作品

奖项名称

获得时间

授奖部门(或机构)













主要设计成果(2021—2022年)

项目名称

客户企业

完成交付时间

设计成果产业化及效果













主要硬件设施

仪器设备名称

台(套)数

价值

设备完好率

使用情况
















主要软件

软件名称

数量(套)

价值

使用情况

备注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三)

企业运营等有关情况

    重点是企业现在的组织体系、运营模式、产学研合作、专业人员培训、工业设计社会化服务及设计成果等有关情况

今后两年目标与规划情况

    重点是企业今后两年创新建设、有效投入、设计成果等主要指标,和组织体系建设、运营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履行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职责等规划和措施等情况


工业设计企业情况(四)

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国    籍


公司职务


联系电话


职称学历

专业职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经历及成绩

    从事工业设计领域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注:本表填写工业设计团队带头人及2-3位主要成员


文件及附件下载:

1.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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