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区县政策文件

两江新区科创局丨现公开征求《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办法》的意见!

作者:发布时间:2023-07-12浏览量:49次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办法

环纽科技-免费咨询热线:157-2334-8380(微信同号)


近日,环纽小编从两江新区管委会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跨领域跨学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有效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作安排,拟制定出台《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办法》,现将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附后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7月18日前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书面反馈意见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7715288@qq.com,电话反馈意见请拨打023-67573464,联系人:杨正。


附件:

1.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1日


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高效配置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加快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跨领域跨学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进一步提升重点产业核心竞争力,更好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功能定位

产业创新联合体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创新合作组织,由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集中力量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并推动科技成果高效实施产业化、产品化,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建设要求

(一)目标任务明确。产业创新联合体瞄准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需求,聚焦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新型储能等两江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为目标,以推动产业协同创新、产出重大科技成果、实施有效转移转化为任务,组织开展协同攻关。

(二)资源优势明显。产业创新联合体由自身创新能力突出、应用场景丰富的龙头企业牵头,整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和在解决需求上优势较为明显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每个创新联合体联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原则上不少于1家,联合相关领域核心科研机构、高校原则上不少于1家。

(三)组织架构完善。产业创新联合体应建立责任清晰、权利透明、利益分享的协作机制,由牵头单位统筹管理创新联合体攻关。原则上应明确运行主体或者依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创新联合体行政负责人,负责项目总体统筹调度,按需协调各方资源推进开展联合攻关;选聘领域内学术成就突出,熟悉产业发展,具备较强学术组织协调能力的领军人才担任技术负责人,共同推进创新联合体的创新发展。

(四)运行机制健全。产业创新联合体应建立决策调度、协同攻关、收益分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创制、推广应用、技术迭代、资金投入等运行机制,鼓励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充分激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

(五)发展规划清晰。产业创新联合体应具有明确的发展运营计划,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品牌建设、推广应用等方面有较为完备的布局,制定关键核心任务、技术攻关计划、资金投入安排、成果验收考核等主要指标。


三、组建条件

(一)牵头单位基本条件

1.牵头单位原则上应为注册在两江新区直管区的技术创新能力强、产业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龙头企业,能够集聚相关领域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2.牵头单位科技研发能力强、研发队伍稳定,在攻克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孵化、高效实施产业化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3.具备集聚相关领域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创新资源的能力,能够发起、组织高水平技术研发活动,能够提供行业内技术服务、国际合作、成果转化、应用场景等支持,能够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

(二)成员单位基本条件

1.成员单位应与牵头单位在技术研发、成果产出、专利布局、标准制定、国际合作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和合作意愿,能够相互支撑协作、资源共享、协同攻关。

2.企业性质的成员单位应在本产业链中具备一定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高校院所性质的成员单位应拥有本领域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专门科研团队和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3.成员单位不受地域限制,鼓励联合成渝地区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参与开展协同创新,鼓励“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团队、科研单位加入产业创新联合体。


四、组建模式

产业创新联合体重点以研发目标为导向,组建模式主要包括研发任务驱动、科研平台支撑、实体机构运营三大类型。
   (一)研发任务驱动类。聚焦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和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形式共同申请承担国家和市级重大科技计划、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项目,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协同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

(二)科研平台支撑类。依托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求,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聚合产学研优势力量,通过资源导入、任务延伸、目标升级打造产业创新联合体。

(三)实体机构运营类。落实国家战略目标或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由龙头企业牵头发起,联合各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研发型企业,以实体形式组织开展重大研发任务,鼓励与社会专业化机构组建投资基金、孵化平台,推动技术共享、技术转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五、组建程序

(一)申请

1.确定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发起,征求行业相关单位意愿,围绕产业创新需求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签署联合共建协议。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协议应明确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分工和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技术开发成本承担及技术转让、许可、咨询和服务所产生的收益分配办法,约定违约责任追究方式及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产业创新联合体解散时各成员单位的权责分配,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联合共建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后生效。

3.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应牵头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提出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等清单,以及拟取得的一批标志性成果、战略性产品和拟制定的“技术标准”“产品标准”“行业标准”等目标。

由牵头单位填写申请书,并将共建协议、实施方案等材料按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报送。

(二)审批

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产业创新联合体进行现场核实,形成初审意见。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产业创新联合体拟备案名单,报两江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将审定通过的备案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则授予“重庆两江新区XXX产业创新联合体”,有效期为三年。

创新联合体在运行过程中如遇成员单位变更等重要事项调整的,需报请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同意后实施。


六、支持方式

1.优先推荐支持产业创新联合体申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市级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对于纳入国家、市、区或市、区联动支持范围的,按国家或市级相关文件明确的方式给予配套支持。

2.对于产业创新联合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成功实现产业化、产品化的,经认定,属于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核心技术问题的,按项目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属于解决企业内部技术难题的,按项目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优先支持产业创新联合体牵头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获批后,按两江新区现行政策予以支持奖励。

4.支持产业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相关产业战略规划制定,重大科技计划指南编制等工作。鼓励产业创新联合体发起、组织高水平双创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

5. 产业创新联合体同一事项满足享受两江新区多个产业创新支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七、监督管理

(一)有序推进。产业创新联合体支持实行定向组织与公开征集相结合,采取“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方式进行。两江新区各产业链链主单位要围绕主导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布局需要,以及重点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主动谋划、深入挖掘,协同指导组织龙头企业组建和运营产业创新联合体,建立产业创新联合体企业服务机制,定期跟踪项目进展、面临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做好定向服务。

(二)绩效评价。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研究制定符合新技术研究活动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适时对创新联合体工作开展评价。对于给予相关政策或资金支持但评价不达标的产业创新联合体,要责令限期整改或追回支持资金。

(三)信用管理。申报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单位须提交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符合诚信相关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它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在两江新区以下区域(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7个建制镇街,港务物流集团果园港、寸滩港等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依法注册经营和纳税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保税港区集团、江北嘴投资集团、悦来投资集团开发管理区域内注册经营和纳税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由上述开发管理区域对应的管理主体负责参照适用。

本方案由重庆两江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

1.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组建申请表

2.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模板)


文件下载:

2023.7.10(征求意见稿)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办法.docx


感谢您关注环纽科技,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重庆最新政策资讯。如有任何疑问或是有任何科技项目/资金申报需求,请尽管联系我们。

环纽科技专业提供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等服务。我们会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产业政策匹配与分析,为企业进行1对1专业指导,全方位辅导,助您提升申报通过率【服务热线:15723348380】

两江新区产业创新联合体

环纽科技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专精特新申报、

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专利注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等服务

详情请关注环纽官方网站 http://www.gqsb.org.cn/

服务热线:157-2334-8380

有任何咨询问题欢迎随时来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