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区县政策文件

铜梁区 | 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指南

作者:发布时间:2022-08-25浏览量:134次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化区级

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相关农业企业:

为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龙头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现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请各镇(街)按照《铜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指南》(附件1)的标准和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积极申报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于2022年9月9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申报表电子件发送至QQ邮箱:423448542@qq.com。联系人:刘洪,联系电话:45695682。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一、申报对象

(一)企业组织形式。在我区依法设立满一年,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股份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金融企业及休闲农业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二)企业效益与信用。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未拖欠农民土地租金和工资。

(三)企业带动能力。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综合效益,有良好的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带动农户100户以上。

(四)行业要求。

1.种植业。种植面积200亩以上,年产值200万元以上。

2.养殖业。畜禽养殖年出栏量折合猪当量2000头以上,年产值300万元以上;养殖水面50亩以上,年产值200万元以上。

3.农产品加工业。经营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产值500万元以上,在当地采购加工原料或辅助材料占原料总量的50%以上,商品产销率70%以上。

4.市场流通业。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企业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

5.其它产业。企业从事产业未在上述范围的,应在同行业中发挥明显带动能力。

6.申报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或生物技术生产加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名优产品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五)其他要求。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应符合用地、生产(养殖)许可、环保等相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经所属镇街审核后向区农业农村委自愿申报,并按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条件提供材料。

(二)区农业农村委根据企业提供的基本材料,认真审查,对合格的企业,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成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铜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印章。

(四)镇(街)出具的基地建设规模、带动农户数量和利益联接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农产品加工型企业或流通型企业,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无拖欠税款证明材料。

(六)获得科技成果、商标专利、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照申报材料次序依次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需报送电子文本和纸质件。


铜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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