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 | 关于开展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合川区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合川区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合川辖区内从事科普活动组织、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科普展教品(产品)研发等工作的单位或组织。
二、认定标准
认定的合川区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受法人单位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二)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科普工作规划;
(四)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具备与开展科普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
(六)专职科普工作者不少于3名;
(七)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
(八)近2年累计组织开展2次及以上科普活动。
三、申报材料
1.合川区科普基地申报函;
2.合川区科普基地申报表(包括申报单位详细介绍,科普基础设施设备情况,科普人员队伍情况,近年来科普工作开展情况,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等);
以上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报送区科技局。
四、评审及认定
区科技局常年接受申报,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对达到标准的单位,认定为合川区科普基地。
五、其它
对于条件突出、工作优秀的合川区科普基地,推荐申报市级科普基地。另外,通过科技计划项目,对合川区科普基地建设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联系人:张阳海 电话:4275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