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截图
环纽科技小编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官网和重庆市财政局官网获悉,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6日18:00。
据市经济信息委发布的《通知》,这次第二批重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围绕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项目。其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奖补、楼宇产业园入驻企业租金补贴、重庆市微型企业双创平台运营绩效奖补等领域项目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申报指南详细如下:
(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
支持方向:纳入2022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培育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支持条件:符合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条件,经市经济信息委审核推荐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2022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2022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补助标准:不超过200家企业,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
奖补方式:企业不需提供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市经济信息委根据推荐文件等资料直接拨付奖励资金。
(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支持方向: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支持条件:2022年首次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含复核通过)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补助标准: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
奖补方式:企业不需提供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文件等资料直接拨付奖励资金。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奖补。
支持方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等)。
支持重点包括:
(1)产业定位清晰。主导产业明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重点产业、我市“十四五”时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领域。(2)创新发展能力强。具备资源要素供给、教育培训服务、产供销运联动、技术创新、检验检测等服务功能,能为“专精特新”企业孵化入驻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发展环境。(3)配套功能完善。文化、教育、卫生、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完善,生活服务功能齐备,建有公共服务平台,能为“专精特新”企业孵化提供精准服务。(4)加分事项。入驻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企业、“创客中国”获奖项目的,给予加分。
支持条件:(1)载体规模。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四至界限清晰,集中连片,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2)企业数量。入驻企业30家以上,其中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以上。(3)未获得同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补助标准:1个区县(自治县)最多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进行申报。奖补数量不超过10个,奖补金额每个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申请表。(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运行情况报告(包括孵化器平台四至界限、建设运营、基础设施、配套功能、“专精特新”企业孵化培育、创新服务等情况)。(3)运营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4)入驻企业情况表。(5)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佐证资料。
(四)重庆市微型企业双创平台运营绩效奖补。
支持方向: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在2021年1月1日前开始运营)的微型企业孵化平台。
支持条件:(1)平台单一场所从事孵化活动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2)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平台运营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孵化功能、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善的服务体系。运营机构专职从事运营管理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创业辅导师、数字管理师等创业辅导人员不少于1人。(3)产业集聚培育示范效应明显,入驻企业50户以上,从事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户数占入驻企业总户数50%以上,入驻微型企业占比达50%以上。(4)吸纳和稳定就业效果明显,入驻企业户均吸纳就业5人以上,入驻企业从业人员合计300人以上。(5)运营机构具备“产学研资”对接服务能力。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为入驻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2021年组织开展面向入驻企业的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6)平台在产业布局生态化、创业服务平台化、项目管理数字化等方面有创新,在创新支持、主体培育、孵化效果等方面成效明显。(7)2019年至2021年未获得过微型企业精品双创平台建设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等次对排名靠前的给予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补,奖补数量不超过20个。
申报材料:(1)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双创平台于2022年8月6日18:00前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资金申报类”栏目进入“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打印《重庆市微型企业双创平台运营绩效奖补申请表》。(2)孵化场地产权或租赁的相关证明材料。(3)平台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佐证材料。(4)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运营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台账等。(5)《平台运营专职管理人员名册》(见填报系统)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6)引入或进行战略合作的专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7)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8)《入驻企业名单》(见填报系统)及营业执照复印件。(9)平台进行“产学研资”对接服务的典型案例。(10)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材料提交相关要求: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并打印《重庆市微型企业双创平台运营绩效奖补申请表》,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与在线填报数据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于8月10日18: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以下是政策原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大会精神,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挥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38号)和《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5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第二批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全市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2022年第二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微企业发展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项目。其中,产业链培育提升、品牌宣传推广、中国(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活动、企业数据管理国家标准贯标服务奖励、加氢站建设运营奖补等领域项目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安排,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励、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器奖补、楼宇产业园入驻企业租金补贴、重庆市微型企业双创平台运营绩效奖补等领域项目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其中,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南城镇群的单位申报对投资额有要求的项目,其申报项目的投资额放宽至不低于50%。优先支持重点培育领军企业(含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双百企业项目;除重点培育领军企业(含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双百企业等重点企业外,原则上每个企业只支持一个项目(加氢站建设运营奖补项目除外)。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6日18:00。中国(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活动奖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技术咨询电话:68720003,68728896)在线申报,于2022年8月6日18:00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资料(PDF格式),并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二份,与PDF电子申报资料保持一致)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于8月10日18:00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四、奖补方式和标准
各申报方向补助标准详见《申报指南》,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文件明确规定或特别要求的项目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项目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要加强项目审核,防止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要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二)各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累计申报不同方向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不同方向以三级目录为准。
(三)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附件下载: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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