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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 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8-18浏览量:239次

环纽小编从市经信委获悉,我市拟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机制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支持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价值贷款与转贷应急合作银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协会、市小微企业协会、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协会、市楼宇产业园协会、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市新材料产业联合会、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

承办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


四、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审查和项目推荐等工作。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处,主要负责大赛的综合协调,指导承办单位开展项目组织、宣传报道、赛程安排、赛事实施、投资对接、政策解读等具体工作。


五、大赛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

大赛面向重庆市内各创新主体,激活创新动力,挖掘创新项目,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市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凡具有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整合创新等方面项目的企业和团队均可参赛。

同时以赛为媒,组织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资源,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二)参赛报名。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两个赛道,参赛条件及要求如下:

1.企业组。

(1)在重庆市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户籍或常住地为重庆市的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也不得使用历届“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中获奖项目重复参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服务机构报名。各类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可通过大赛官网的“对接服务”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赛事奖励。大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初赛通过资格筛查、在线路演、云直播、在线评审等方式在企业组和创客组中选出优秀参赛者进入决赛;决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进行项目路演答辩,根据评审标准当场亮分,分别决出企业组和创客组获奖项目,其中:企业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5名。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2万元,优胜奖奖金1万元。对入围决赛但未获奖的参赛者分别给予0.2万元的入围补助金(入围补助金与奖金不重复享受)。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参赛者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区域赛时间。(2022年8月)

通过初赛、决赛选出区域赛的优秀项目。

(三)项目推荐。(2022年9月)

向全国总决赛组委会推荐区域赛企业组前10名和创客组前6名进入全国500备选名单,参加全国总决赛选拔。

(四)全国总决赛。

2022年10月底,全国总决赛将在浙江杭州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等方式,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


七、政策支持

(一)“创客中国”全国500强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支持。

(二)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三)投融资支持及对接。参赛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按规定享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银行转贷应急、企业票据贴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获奖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上市辅导等多个层次、多种方式的政策支持和融资服务;可免费参加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的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

(四)落地入驻园区。参赛者入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优先推荐参赛者入驻全市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平台、特色产业镇、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加速实现产业化。

(五)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参赛者可免费参加智能制造、互联网+、创业辅导师、企业高管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六)市场开拓政策。获奖参赛者可按规定优先参与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的“走出去”投资考察和参加国内外展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七)其他政策。通过市内外媒体、媒介对大赛优秀项目和创业典型进行持续深入地宣传报道。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项目尤其是“专精特新”企业的发掘和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发挥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的影响力,激发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的热情,以技术创新培育新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产业创新格局。

(三)主动服务,树立典型。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的优秀项目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

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处陈谦,63895477。

(二)大赛承办单位:经政府采购程度确定承办单位后另行通知。

附件: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报名和对接服务报名)


文件下载:渝经信中小2022018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