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 关于再次征求农业农村领域2022—2023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8月12日,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曾发布过《关于征求农业农村领域2022—2023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8:00。
当前,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又再次发布了《关于征求农业农村领域2022—2023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8:00。以下是具体事宜:
一、征求意见领域和方向
农业农村领域:乡村振兴专项、农产品精深加工专项、动植物种质创制专项。(相关专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请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阅)
二、征求意见内容和要点
(一)实施方案总体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二)任务方向是否符合我市重点产业行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需求问题分析是否透彻,考核指标是否切实可行;
(三)任务方向组织实施是否体现项目生成机制改革创新,是否充分体现部门联动、市区协同,是否充分调动各方创新资源,联合对象、联合方式和实施周期设置是否合理;
(四)关于新增建议任务方向。本次征求意见只就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具体任务方向在线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相关市级部门、区县(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行业头部企业等其他产学研单位有联合实施意向、具备联合实施条件并提出的新增任务方向,可与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提交相关建议,对符合实施方案总体目标要求的任务方向可按程序论证后,纳入相应实施方案和重点研发项目库。
三、征求意见对象和填报路径
(一)征求意见对象: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
(二)填报路径:本次征求意见实行在线填报,具体路径为:登录重庆市科技局官方门户网站(http://kjj.cq.gov.cn/)—选择“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科研项目(新)”板块—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选择“专项征集—公开征集意见”—查看实施方案—填写意见建议—提交;
(三)新增建议任务方向请直接与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联系提交,不在线提交。
四、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18:00。
五、征求意见结果运用
(一)征求意见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除线上征求意见外,市科技局还将同步会同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对实施方案开展综合论证。
(二)项目申报指南生成。各专项实施方案的任务方向将作为下一步重点研发项目的申报指南统一发布,市科技局将结合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充分吸纳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综合论证意见,对各专项实施方案进行完善后形成正式的项目申报指南。
(三)项目组织实施安排。按照轻重缓急实施原则,结合本年度预算安排及重点任务,今年优先启动实施一批项目。未启动实施的项目纳入重点研发项目库和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采取出入库动态管理并跨年度统筹组织实施。
六、联系方式
(一)农村科技处
乡村振兴专项 周正科 02367515693
农产品精深加工专项 张 磊 023-67512858
动植物种质创制专项 唐 勇 023-67515617
(二)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章 杰 023-67515789
(三)在线系统技术咨询: 1337263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