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和企业培育工作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24浏览量:90次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要求,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重点推荐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专精特新培育库入库企业,各区县不限推荐名额

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培育条件等方面要求。

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不再推荐。

二、申报推荐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428日至56日期间,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申报,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并上传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58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2.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推荐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汇总表》513申报材料一式)、真实性审核报告、汇总表送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3.市经济信息委审核推荐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反馈企业盖章汇总后上报

三、工作要求

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后续服务指导工作。

联系人:朱俊,联系电话:6389546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1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市场带动、上下联动和持续推动,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加快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十四五期间培育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三、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二、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   

四、培育措施  

(一)强化梯度培育。各地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确立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与举措,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改革精神,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

(三)开展精准服务。强化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加强创新服务,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数字化和设计资源的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发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四)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创新生态。认真总结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动态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3年。我部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予以撤销。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五、组织实施

(一)推荐和初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报送总数不超过200家,其中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企业数不超过10家。已列为我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重点从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组织填写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参考佐证材料(附件2)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    

(二)审核公布。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三)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1428日至56日期间上传。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佐证材料无需报送,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四)报送要求。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152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书纸质件(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