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 | 关于支持区县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作者:发布时间:2022-11-08浏览量:196次

关于支持区县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础在区县,活力在区县,难点也在区县。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根据《“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大力支持区县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让科技创新“关键变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全力推动市第六次党代会重要任务落地落实,注重发挥科技创新在区县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力促进区县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融通发展,强化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着力优化创新版图,着力构建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推进科技产业融合,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扩大科技交流合作,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联动协同的区县科技创新格局,全面提升全域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特色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区县资源禀赋、产业特征、科技基础,统筹引导区县做强优势和特色,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差异化发展,构建主题鲜明的区县创新发展格局。

需求导向,创新发展。立足区县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强化人才、基地、资源、平台、资金等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引领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主导优势产业。

深度协同,联动发展。完善市区(县)会商、区县调度等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重大科技工作落实,健全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丰富拓展科技合作方式,推动市区(县)有效联动、区县高效协同,汇聚推进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一区(县)一平台”科技创新形态基本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联动协同的区县创新发展格局初步显现,对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创新平台更加完善。有计划、有针对引进一批高等院校、大院大所,落地建设一批切合区县发展实际的高水平研究院、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地。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高质量发展引擎作用更加凸显,对全市工业总产值的贡献超过30%。激励区县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特色科技平台,大力提升区县科技创新能力,新创建国家创新型县2个左右。

科技支撑更加有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推动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服务社会民生能力不断提高,科技惠民项目扎实推进,助推人民生命健康、乡村振兴、智慧城市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保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实施一批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项目,助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企业作用更加凸显。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大幅增长,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对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发明专利拥有量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各区县共同培育科技型企业4.5万家、高新技术企业8000家。

创新协同更加高效。各区县协同联动水平进一步提升,谋划实施一批重大专项,联合共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共同组建一批创新联盟,创新人才、科技成果等创新要素在各个区县顺畅流动,科技创新协调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

创新生态更具活力。各区县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科技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受益面不断扩大,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更加优化,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更加完备,创新创业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二、突出区域发展优势,优化全市创新版图


(四)推进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

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打造科技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突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西部(重庆)科学城高水平建设,布局一流创新资源,开展高水平创新活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推动科学城和大学城融合发展,让大学城成为科学城的创新“大脑”,让科学城成为大学城的创新“沃土”。强化两江协同创新区“科创+产业”内涵,加强产业链与创新链联动,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构建一流产业创新生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和协同创新示范区。推动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高质量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创新体系,高水平引领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五)推进主城都市区主导产业转型升级。

引导主城都市区,突出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引领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支持中心城区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主导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超前布局一批面向未来的先导性产业。支持主城新区围绕支柱产业布局创新资源,统筹推进原创性突破、应用性转化和规模化量产,引导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六)推进“两群”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支持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突出强化技术创新应用示范,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文旅融合发展。聚焦绿色食品、绿色建材、特色轻工、文化旅游、生态康养等领域,谋划实施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拓展技术应用场景,丰富产业新业态,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打造一批“小而精”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各区县绿色化、特色化发展水平。


三、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区县创新能力


(七)打造特色科技平台。

支持各区县按照“一区(县)一平台”原则,聚焦科技创新主题,打造一批引领性、特色化科技创新平台。升级打造巴南重庆国际生物城、荣昌国家畜牧科技城,加快打造渝中软件产业园、涪陵慧谷湖科创小镇、云阳小江科创城,推动渝北区加快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忠县、丰都等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引导有条件的区县谋划打造特色科技创新平台。提升重庆高新区和璧山、荣昌、永川等国家高新区发展水平,支持铜梁、潼南、涪陵、大足、合川、綦江等市级高新区积极创建国家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积极创建市级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创新平台。


(八)打造基础研究平台。

聚焦基础前沿研究重点领域,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实验室体系,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教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原始创新集群。加快培育国家实验室,推动国家实验室重庆基地落地西部(重庆)科学城等核心承载区,高质量建设金凤实验室、明月湖实验室,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通过产学研联建、川渝共建和市区(县)合建等方式,谋划建设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支持西部(重庆)科学城加快超瞬态实验装置、长江上游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等科学装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集聚高水平高校院所等优势创新资源,谋划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教基础设施。


(九)打造技术研发平台。

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整合政产学研资源,构建以应用为导向的技术研发平台。支持主城都市区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建立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推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在“两群”地区建设分中心等分支机构,支持“两群”地区聚焦特色产业打造研发平台。支持有基础的区县谋划建设一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沙坪坝区、渝中区等在特色优势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或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十)打造高水平研发机构。

强化分类指导,深化管理改革,培育一批产学研融合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引进知名高校、一流院所、重点企业落地建设高端研发机构,培育一批特色化、专业化的新型科研机构,积极推动科研院所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鼓励有关区县引导市属科研院所构建市场导向的科研体系,加快推进改革运行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和增强原创能力。加大发挥中央在渝科研院所优势,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推动成果在相关区县产业化。


四、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产深度融合


(十)加快产业技术攻关。

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区县聚焦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三大重点领域,围绕工业软件、电子器件、智能制造、大数据、生物医药、食品健康、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十个产业方向,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市区(县)联合、政企联合等多方协同联动机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集中谋划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十一)壮大科技企业集群。

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科技型企业链式培育体系,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发挥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财税金融政策的激励引导,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支持区县筛选推荐一批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清单式管理、实行精准化培育,发展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科技企业“上云”“上规”“上市”。强化考核管理,将科技企业培育纳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十二)组建创新联合体。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集聚整合优势创新资源,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引导重点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完善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区县推动重庆长安汽车公司、重庆机电集团、西南铝业集团、重庆声光电公司、重庆智飞生物等领军企业,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市场机制为保障,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策划实施一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


(十三)强化场景应用和赋能。

加大力度开展技术应用示范,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在各区县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区县围绕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区和示范应用场景。围绕人口健康重大科技问题,推动疾病防治技术在区县普及。立足高水平建设“智慧名城”,支持各区县打造“住业游乐购”智慧城市应用场景。着眼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各区县推进污染物防治、生态修复、生态系统固碳碳汇等应用场景建设。


五、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十四)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水平。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优化区县科技创新服务,提升科技创新效率。支持各区县建设一批生产力促进中心、专家大院、农技推广机构等服务平台,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科技服务。强化区县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的科技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深化开展科技成果进区县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组织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赛事活动、高峰论坛等专业化特色活动,主动对接各类创新要素。


(十五)完善成果转化发展格局。

着眼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点、线、网、面”发展格局。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示范区、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打造科技服务集聚区。布局建设原始创新、高技术产业、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大众科普等公共服务平台,补齐“概念验证+小试中试+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大力推进易智网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县设立分支基地,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开放网络。支持区县打造大型科技企业孵化园、创新创业社区等标杆性载体,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孵化平台体系。


六、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十六)健全科技创新培育基金体系。

遵循企业成长规律,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完善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在重庆市产业投资基金基本框架下,组建重庆市科创培育基金,打造覆盖科技企业培育周期“全链条”基金体系,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区县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组建相关子基金,加大基金支持力度,发掘支持处于“最初一公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创企业,着力支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落地。


(十七)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

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化特征,开展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区县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适当提高风险补偿资金配置比例,建立专门针对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授信体系、审贷流程和快速审批通道,不断扩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支持银行依规设立科技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鼓励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开展科技型企业专利保险试点,开发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金融产品。


(十八)支持科技企业直接融资。

支持引导科技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拓宽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渠道。推动区域股权市场建立科技型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探索设立基金孵化板,建立健全科技企业债券融资推进机制,推动科技企业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科创板挂牌、完成股份制改造,将区县遴选推荐的企业进入重庆市企业科创板上市储备库,支持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七、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十九)提升改革创新能力。

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持续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积极融入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承接、大力推进各类国家级或市级科技创新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各区县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在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创新投入机制、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科技创新融资渠道等方面积极探索地方特色路径,复制推广“科创+产业”“研究院+产业园”等改革创新模式。


(二十)加快科技人才引育。

完善人才发展、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服务举措,全方位引育科技人才。实施“重庆英才计划”等重点人才计划,开展“科技专员兴企业行动”计划,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壮大科技人员队伍,服务区县科技创新。鼓励区县细化落实全市“塔尖”“塔基”人才政策,积极探索项目申报、科研经费、表彰奖励、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人才激励举措。引导各区县切实做好“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工作,为科技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配偶就业等优质服务。


(二十一)深化对外开放合作。

健全科技创新合作机制,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区县积极举办国际科技交流大会,有机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体系。支持川渝毗邻区县共同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协同推进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开展“飞地建园”“机构共建”“人才协作”等多种形式合作。引导各区县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深化校地院地合作,以重大项目实施为纽带,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


(二十二)营造创新文化氛围。

推动建设市区(县)联动的科技宣传机制,统筹协调科技创新重大主题宣传,深度挖掘典型案例,利用好市区(县)媒体平台和线下宣传载体,多形式多角度展示全市科技创新生动实践,充分展现科技创新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作用。多举措促进科普事业快速发展,助力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和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布局创建一批特色鲜明、适应需求的国家级或市级科普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科普活动品牌,探索发展科普产业,推动构建“大科普”格局。把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作为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的重要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建立完善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区县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创新摆在区县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位置。强化市区(县)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市区(县)会商机制,加强协同创新,共同推动区县科技创新发展。区县党委、政府统筹领导本地科技创新工作,谋划实施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工程。


(二十四)加大支持力度。

完善支持区县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通过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等,加大对区县科技投入的支持。对推动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的区县,在“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中予以优先推荐。区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的保障。


(二十五)统筹工作落实。

各区县政府是实施主体,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建立项目台账和落实任务清单。市科技局建立局领导分片指导机制,定期调度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区县创新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发布区县科技创新评价报告,强化成果运用,提升意见实施成效。宣传总结区县科技创新成效,推广一批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宣传一批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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