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认定丨重庆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报条件、流程、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汇编!(附两江新区2023年度软件企业综合竞争力20强拟发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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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认定,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为符合一定标准和条件的软件企业颁发认定证书,以便享受相应政策优惠和支持。认定的标准和条件通常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人员数量、技术实力、产品质量等方面。认定证书在软件企业的发展和融资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能够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提高获得融资的机会和成功率。
重庆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需满足《软件企业评估规范T/ SIA 002—2019》第4条要求,其中包括:
1.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1件软件产品拥有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
5.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7.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能够提供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企业诚信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重庆软件企业认证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请:登陆市软协网站(www.cqsoft.org)下载《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及附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将电子档发送至市软协双软评估材料指定邮箱srpg@cqsoft.org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并交纳评估费用。
(二)预审:市软协每月1-15号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开具《软件企业评估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评估:市软协根据预审情况,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四)专家评审:市软协组织行业、财务等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五)公示:每月30日前通过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名单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https://srpg.csia.org.cn)及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软件企业证书。
(六)报备:评估结果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
优惠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5%[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5)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具有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有效运行;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企业合法经营。
2.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如也符合本项优惠规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定期减免税优惠,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规定计算优惠期,并就剩余期限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3.原有政策是指: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其中,“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4.软件企业按照45号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关于两江新区2023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综合竞争力20强拟发布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和《重庆两江新区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建圈强链行动计划2023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受两江新区产业促进局委托,以行业统计数据为基础,并组织专家评审,拟发布两江新区2023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综合竞争力20强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7日—6月9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钟佳效
联系电话:023-67519867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大厦A区1楼
附件:两江新区2023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综合竞争力20强拟发布名单
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3年6月7日
附件
两江新区2023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综合竞争力20强拟发布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 | 重庆万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 | 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
4 | 广域铭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5 | 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6 | 重庆品胜科技有限公司 |
7 | 重庆宅喵科技有限公司 |
8 | 重庆啄木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 | 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10 | 完美世界(重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11 | 重庆正大华日软件有限公司 |
12 | 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埃克斯工业有限公司 |
14 | 重庆知行数联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
16 | 重庆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17 | 重庆赋比兴科技有限公司 |
18 | 重庆蓝盾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9 | 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重庆云计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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