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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高企申报时间】一文速览梁平区高企认定条件/申报材料/流程/奖励补贴/税收优惠政策/注意事项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15浏览量:12次

璧山区高企认定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4年重庆璧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认定领域、申报时间、材料清单、流程步骤、奖励政策”相关内容,详情如下。看完此文之后若还有其它疑问,或是想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单位,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合作,专业客户经理将竭诚为您服务!环纽科技-咨询服务热线:157-2334-8380(微信同号)


璧山区高企奖励标准

1、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量质提升。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首次同时达到内部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超3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璧山区鼓励科技创新二十五条政策》的通知(璧科技局发[2022]13号)


2024年重庆高企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时间:2024年3月29日— 5月13日,区县推荐时间2024年 5月 31日12:00 前。

第二批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7月31日,区县推荐时间2024年 8月 16日12:00 前。

第三批申报时间:2024年8月1日— 9月6日,区县推荐时间2024年 9月 20日12:00 前。


2024年璧山区高企认定条件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璧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域

1. 电子信息(8:软件,微电子技术,计算机产品及其网络应用技术,通信技术,广播影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智能交通和轨道交通技术…)

2.生物与新医药(7: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研发技术,药物新剂型与制剂创制技术,医疗仪器、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

3.航空航天(2:航空技术,航天技术…)

4.新材料(6: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精细和专用化学品,与文化艺术产业相关的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8:研发与设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与标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高技术专业化服务,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城市管理与社会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技术…)

6.新能源与节能(4:可再生清洁能源,核能及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高效节能技术…)

7.资源与环境(8:水污染控制与水资源利用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技术,物理性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监测及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技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勘查、高效开采与综合利用技术…)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8: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安全生产,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新型机械,电力系统与设备,汽车及轨道车辆相关技术,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技术…)


璧山区高新企业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填报并网上提交申报资料。

(二)递交材料。企业在所报批次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须有通过行业网站可查询的防伪标识编码、盖鲜章的原件)递交至所在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属于国家级开发区范围内的,书面申报资料递交至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科技部门。

(三)区县初审。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及时受理申报资料,对企业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介机构条件等事项进行初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四)区县推荐。对于初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受理申报资料的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附件3),并将推荐函与企业申报资料纸质件及时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市科技局,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联系电话:67788354、67300549)。

(五)组织评审。受理资料后,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集中网评方式进行评审。

(六)实地抽查。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市高企认定办公室按照一定比例筛选抽查企业名单,进行实地现场核查。

(七)认定报备。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抽查的企业,按规定即时办理认定报备手续。


璧山区高企申报资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网上打印部分)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证书、专利缴费证明及说明书页

2.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证明材料

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五、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及逐项说明

2.相关证明材料

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1.总体情况与企业创新能力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

2.企业创新能力四项指标证明材料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相关材料

八、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

2.企业科技人员清单

3.相关证明材料

九、审计报告

1.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等)


企业人注意啦!如果你的企业想要认定为202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整理出的22个相关问题,帮助你更好地了解,一定要看!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高企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由哪些部门负责?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如何组织与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有何规定?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7.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cn)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www.cnpvp.net)查询;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什么是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注:后者包含在前品范围内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这个指标有哪些具体规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1.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确定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

专家评价过程中可参考如下方法判断:

——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取得被同行业专家认可的、有价值的创新成果,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

——目标或结果判定法。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重点了解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投入资源(预算),以及是否取得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2.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注:研发费加计扣除归集口径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注:加计扣除只能是机器、设备,房屋租赁费不计入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注:房屋折旧费不计入加计扣除归集范围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注:加计扣除归集口径没有田间试验费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注:与研发加计扣除归集口径差异:高新无分析费用、评议费用、评估费用、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研发加计扣除无通讯费,比例限制高新为20%,研发加计为10%。


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


4.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办法

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费用,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件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5.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高企认定对企业创新能力是如何进行评价的?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30)、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企业成长性(20)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知识产权相关的评价指标有哪些?

技术的先进程序(8),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知识产权数量(8),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哪些?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从哪几方面来评价?

一是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二是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三是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四是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企业成长性的指标有哪几项?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高企的哪些行为会被认定机构取消资格?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认定机构应依据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意见对“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判定处理。)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所属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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