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问答

【高新企业认证-常见问题解答(34)】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从何时享受税收优惠?年报内容有哪些?

作者: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量:101次

高新技术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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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1)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2)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2、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方式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时间
企业填报时间在每年的5月31日前(具体以官方实际公布时间为准)。
三、填报方式
1.年报信息填报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fuwu.most.gov.cn。操作路径: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用户登录-法人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高企发展情况-数据管理-填报。
2.登录账号密码与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使用的账号密码一致。首次登陆,需进行实名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选择项目进行申报。如无法登录,企业可于登录界面点击密码找回或账号申诉,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系统中财务相关数据单位为“万元”;
2.高新年报数据应尽量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火炬统计年报填报的数据保持统一;
3.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企年报是国家了解企业发展的情况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发展年报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资格,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申请认定。高企发展年报应包括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内容,具体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

(2)知识产权情况,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填写;

(3)人员情况,须与各项申报数据做到一致性;

(4)企业财务状况,包括总收入、销售收入、净资产、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纳税总额、企业所得税减免额、利润总额、研发开发费用额、中国境内研发费用额、基础设施投入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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