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问答(13)】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作者: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量:1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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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还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不可以。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明确,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政策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注: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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