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最新出炉!(附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范围/条件标准/评价指标/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激励政策/注意事项)
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代理-咨询服务热线: 157-2334-8380 (荀经理)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3号),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3〕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区县初核、市级评审、公示复核等程序,经研究,现将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3年: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精准扶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要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宣传、技术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脚踏实地、聚焦主业、砥砺奋进、开拓创新,沿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梯度发展,成为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及文件下载:
文件:渝经信中小2023014关于公布2023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doc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
纳入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重点支持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领域。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1、创新型中小企业现在是申报“专精特新”的前置条件;
2、以后市、区两级经信口的专项资金,90%以上只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以上层次企业开放。
政策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2〕4号)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标准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企业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二)专项条件(至少满足一项及以上)
1.专业化
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能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60%及以上。
2.精细化
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3.特色化
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取得相关特色称号。
4.创新型
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发新产品,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及以上。
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基本条件、专项条件择优评定。其中,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参加“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近三年有技改项目,近两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作为加分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我市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相关特色指标(每满足一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A.符合我市“2+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方向和33条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
B.企业(不包括集团公司情况)已上市、上市申请已获受理或者已到重庆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C.属于重庆老字号或获得区(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等特色称号及技术创新、品牌、质量、专利等奖项
D.近三年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E.市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企业及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F.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决赛名单、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奖名单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0.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1.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2.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3.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1.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体现评价指标涉及的财务指标);
4.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5.近3年获得省级、国家级科技奖励及排名证明材料;
6.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
7.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说明材料;
8.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证明材料(梯度培育平台测试结果截图);
9.获得的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
10.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
11.自主品牌佐证材料(产品注册商标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12.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3.符合我市“2+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方向和33条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说明材料;
14.上市情况证明材料;
15.老字号、高新技术企业、质量、专利奖项等相关特色称号证明材料;
16.近三年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证明材料;
17.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企业及重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证明材料;
18.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重庆市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决赛、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奖证明材料;
19.知识产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0.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21.建立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报送要求:
企业需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装订佐证资料(一份)报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将含推荐汇总表(附件3)的审查推荐报告(一份)、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件及PDF和可编辑电子件报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纸质佐证材料(须与线上提交所有信息一致)由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存档备查,无需上报,各区县应同时做好企业佐证资料电子档的存储。
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激励政策:
1、依托重庆科创投集团等,组建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引导政府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投资机构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2、在“渝企金服”平台搭建“专精特新”企业银企对接通道,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做好需求对接、培训路演等线下服务活动。
3、鼓励银行业创新“央行再贷款+”“央行再贴现+”专属产品,将央行低成本资金直达“专精特新”企业。
4、引导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结合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开发“专精特新贷”系列产品。
5、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达到一定额度的“专精特新”企业,适当上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
6、 商业银行要积极落实延期还本付息和转贷应急政策,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抵押增值贷”试点区县要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风险分担机制,优先保障“专精特新”企业用款需求。
7、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落实“白名单”制度,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
8、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和推荐辅导机制。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信用担保类产品,适当降低担保费用。
9、优化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专精特新板”服务功能,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管理,实现股改挂牌融资。
10、搭建“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平台,动态遴选100家“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并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落实各项奖补政策。
11、对“专精特新”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上市的,分阶段给予资金奖励。
12、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13、对“专精特新”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的,给予资金补助。
14、整合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每年遴选100家左右“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给予重点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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