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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出台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激发企业内在动力,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作者: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量:142次

重庆市江津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2022年7月8日,江津区被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第一批创新试点地区。为充分发挥先行示范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改革创新,推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迈上新台阶,近日,江津区制定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我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的工作主线和任务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开拓创新,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营造全社会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有效发挥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切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完善“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主导、社会倡导”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到2025年,创建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4个,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50家,在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等重点企业普遍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点,联络点内企业受训率达到100%,商业秘密保护全区企业知晓率达到90%以上。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化水平,探索建立与国际竞争规则相衔接的保护体系。培养一支专业化执法队伍,办理一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建立商业秘密保护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确定,分四个阶段推进创新试点工作,重点完成6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断;二是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四是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五是强化跨域保护;六是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要求,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商业秘密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创新试点各项任务完成;要积极探索创新,针对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的新机制新方法,精心组织实施,力求工作实效;要注重示范引领,确定一定数量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浓、保密制度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对重点单位要重点跟踪指导;要形成工作合力,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创新试点统筹指导,定期组织实地调研、实践交流,会同有关单位着力解决创新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江津区出台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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