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明专利奖励多少钱?2024年重庆市专利奖励政策清单!
项目申报请致电:157-2334-8380(微信同号)
为方便各企业了解重庆市各区各地发明专利申请补贴奖励和注册费用、流程等内容,环纽科技对该方面内容进行了汇编,供大家参考~如没有大家想了解的,可根据下方的政策依据进行搜索,或是电话咨询我们~
注:每个政策后都带有政策依据及该政策发布的年份,以下是按照更新先后顺序来排列的~
重庆市市级政策:
1、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
2、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
3、同一发明创造既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权又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4、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海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享受一次资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20〕21号)
(一)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
(二)对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创新主体,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三)对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质押融资的企业,给予评估费和保险费各50%的补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四)对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引进培育和转化运营的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引导资助,并按其运营金额的2%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五)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六)对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或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七)对通过巴黎公约或PCT等途径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给予2万元/件资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八)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发明人、获得3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或2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且相关专利成果已转化运营的发明人,可按照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支持其分别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41号)
一、潼南区
1、发明专利资助奖励。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资助0.4万元/件;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
同一个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资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奖励,以前款标准为基数,每年降低25%,到2025年底全部取消(即2026年起获得的专利授权不再资助)。
鼓励企业向区外引进发明专利技术并加以实际转化运用,对引进的发明专利并加以实施运用,经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给予一次性1万元/件的资助。
2、支持单位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开展贯标工作。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且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6件及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3件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潼南区关于印发《潼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潼南府发〔2023〕12号)
二、大渡口区
(一)贯标认证企业。对首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取得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一次性资助2万元。
1.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企业有效专利和商标拥有量达20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3.开展了专利分析导航。
(二)对实施市级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的创新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三)中国专利奖。作为第一专利权利人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渡口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2023年3月20日)
三、铜梁区
1、对通过PCT途径申请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每项专利最多资助在5个国家获得的授权。同一发明专利权利人在同一年度获得的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最多资助20万元。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2、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贯标认证的单位,且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5件及以上,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3〕3号》
四、渝北区
1、对专利申请在渝北区内且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一次性资助0.1万元。
2、对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获得美、日、韩、欧洲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
3、同一发明创造既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权又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的,可以同时享受国内发明专利资助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海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享受一次资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北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办发〔2022〕15号)
五、城口县
支持开展专利前期培育,成功培育1个实用新型专利补助0.2万元,获得授权1个发明专利补助2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支持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39号)
六、合川区
1、对单位和个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专利登记地址在本行政区划内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获得美、英、德、意、日、法、瑞士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同一专利可获得最多2个海外国家或地区专利权资助。
2、支持企业从区外引进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对引进的有效发明专利,前5年内可享受2000元/件·年的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1〕52号)
七、长寿区
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补助5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补助1.5万元/件,同一件专利最多补助3个国家或地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补助1万元/件。
政策依据: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长寿府发[2021]6号)
八、南川区
1、对新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对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专利申请渠道新获得境外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
2、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金融人才政策》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21〕10号)
九、荣昌区
1、对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万元/件,同项专利在多个国家通过PCT申请的,只能享受一次专利资助。
2、鼓励企业从区外引进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前5年内每年资助2000元/件,并同时享受我区国内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政策。
政策依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21〕68号)
十、綦江区
(一)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资助:对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其中,企业发明专利1万元/件,其他单位和个人发明专利5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对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资助2万元/件;对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资助1万元/件。同一件发明专利获得多国家或地区授权的,只资助1次。
政策依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1〕1号)
十一、万盛经开区
1、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7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
2、专利权人为个人的,获得国内授权后给予资助3000元/件,授权后维持5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件。
3、对通过技术受让成功引进发明专利技术且实施成果转化的企业,给予引进发明专利7000元/件的资助,引进后维持5年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以引进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的企业,每年申报资助数量不得超过5件。
政策依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1〕27号)
十二、万州区
1、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0.5万元/件;其他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0.3万元/件。该项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年,年度申报总额超出100万元时按比例折算兑付。
2、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美、日、韩、欧洲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海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享受一次资助。
3、企业通过招商引资入驻万州区,将原有效发明专利权人变更,并出具专利权剩余保护期限不少于十年和专利权人地址隶属万州区五年以上的承诺,每件一次性资助0.5万元。
4、企业购买区外有效发明专利,完成整体专利转让手续,并出具专利权剩余保护期限不少于十年和专利权人地址隶属万州区五年以上的承诺,每件一次性资助0.5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万州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财办发﹝2021﹞21号)
十三、云阳县
1、对在云阳连续经营两年及以上,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专利申报的所在地为云阳县),给予每件专利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运用有效发明专利生产的企业进行奖励,主要关联产品年度销售收入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主要关联产品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主要关联产品年度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的以上企业,按照主要关联产品年度收入的1%进行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云阳县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阳县支持千亿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千亿工业组发〔2021〕3号)
十四、丰都县
1、获得授权的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专利资助额度为1.5万元/件,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6万元,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额度为1万元/件,同一个人资助不超过3万元。
2、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000元/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的授权。
政策依据:重庆市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丰都县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丰市监发〔2021〕55号)
十五、黔江区
1、 对新授权的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补助1万元;
2、对新授权的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补助0.5万元;
3、对维持5年以上的发明专利,从第6年起每件补助0.2万元/年;
4、对通过购买、股权投资等方式引进发明专利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自引进之日起每件补助0.1万元/年。
政策依据: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21〕39号)
十六、武隆区
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企业发明专利技术转化为产品且该产品销售产值1年内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转化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21〕73号)
十七、石柱县
1、对维持5年以上的发明专利,从第6年起每件每年补助0.1万元。
2、对通过购买、股权投资等方式引进发明专利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件每年最高补助0.1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77号)
十八、渝中区
相关单位及个人发明专利申请获得国内授权后资助2000元/件,维持6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予以一次性资助3000元/件。(注:资助金额不高于专利代理费发票和专利申请、授权产生官方费用发票金额之和减去市级资助款后的金额进行资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中府办〔2020〕1号)
十九、江北区
1. 对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一次性给予每件0.5万元的资助。
2. 通过购买、转让等形式获得区外授权发明专利的给予每件0.2万元的资助,同一市场主体当年资助不超过5件。
3. 对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按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年费收据金额的50%资助当年年费。
4. 对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日、英、德、意、法、瑞士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件,同项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通过PCT申请获权的,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次资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北府〔2020〕74号)
二十、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资助每件2000元,维持五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再给予一次性资助每件3000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20〕35号)
二十一、巴南区
1、对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的,给予资助1万元/件。 国内发明专利按每年实际缴纳的年费予以据实等额补贴。
2、通过中国国家专利局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专利权的,给予资助2万元/件;通过中国国家专利局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其他国家专利权的,给予资助1万元/件。同项专利通过中国国家专利局PCT专利申请渠道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只能享受一次专利资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0〕20号)
二十二、大足区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同时从授权日起至第3年按时交纳专利维持费的每年给予资助300元/件,从第4至第6年按时交纳专利维持费的每年给予资助400元/件。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20000元/件,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资助在2个国家获得的专利权。
以购买等转让方式从区外获得发明专利权的,且该转让后的专利权人地址在本辖区内的,一次性给予资助15000元/件。
政策依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重庆市大足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0〕45号)
二十三、璧山区
1、在获得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缴纳专利申请费及实质审查费后,凭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重庆代办处开具的专利收费收据,以实际发生费用获得一次性资助,专利资助金额不超过0.3万元/件。
2、在获得国内专利授权证书后,按照发明专利2万元/件、实用新型0.08万元/件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权利人同一年度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0.48万元。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的专利参照上述专利的资助标准执行。
3、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前9年的年费,按当年缴纳年费金额据实资助,但需同时满足受资助年费为发明专利有效期内。
4、权利人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万元/件,同一专利最多资助在5个国家获得的专利权。
政策依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的通知(璧山府发〔2020〕22号)
二十四、梁平区
1、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新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并缴纳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经申请、评审和公示通过后予以一次性资助。其中,企业每件资助1.5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每件资助0.6万元。
2、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专利权人为获得授权1年以上的自有有效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缴纳3年年费的,全额资助其实际所缴年费。
政策依据: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梁平市监〔2020〕39号)
二十五、永川区
1、发明专利资助奖励标准: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10000元/件。
2、PCT专利: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每个国家资助奖励10000元/件,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永川市监发〔2020〕68号)
二十六、巫山县
1、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缴纳有效发明专利年费的,按以下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
(一)发明专利:企业1万元/件,个人0.5万元/件;
(二)实用新型:企业0.2万元/件,个人0.1万元/件;
(三)外观设计:企业0.1万元/件,个人0.05万元/件。
2、在专利授权奖励中,属于职务发明的,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金额应不少于总额的50%。专利实施奖励中奖金的30%可用以奖励本专利发明人。
3、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维持3年以上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予以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
4、对获得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予以一次性奖励1万元/件。
政策依据: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商标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巫山府发〔2020〕17号)
二十七、奉节县
1、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并缴纳当年专利年费的,予以一次性资助:企业1万元/件,个人0.6万元/件。
2、对有效期内的国内发明专利,每维持1年予以一次性资助0.2万元/件(需提交年费缴纳票据)。
政策依据: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93号)
二十八、酉阳县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按1万元/件标准给予奖励;
2、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按2万元/件标准给予奖励;
3、对企业从县外通过专利转让获得发明专利并在本县投入应用的,按5000元/件标准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0〕1号)
二十九、沙坪坝区
获得授权的国内(含港澳台)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件,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个人资助不超过1万元。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5000元/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的授权。
政策依据: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沙坪坝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沙坪坝区知识产权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沙坪坝市监〔2019〕154号)
三十、江津区
1、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组织给予每件 1 万元的补助;
2、对获得欧美发明专利授权的组织给予每件3 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组织给予每件 1 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10条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号)
三十一、垫江县
(一)国内授权专利
对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国内授权专利,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件、0.1万元/件、0.05万元/件;
对个人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1.5万元/件。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外(地区)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对通过PCT以外的其他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外(地区)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专利授权奖励限额
同一单位年度获得的专利奖励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的专利奖励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知识产权发展需要和企业需求,组织企业引进购买本县外发明专利(所有权),对购买后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县的,给予企业每件发明专利一次性专利引进奖励2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获得的专利引进奖励总额不得超过6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9〕26号)
三十二、巫溪县
1、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从申请日起10个专利年度内,每年按实际发生额给予专利年费资助,统一由县科技局代缴。
2、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权后,一次性奖励20000元。
同一专利已接受市级资助和奖励的部分不再接受本县资助和奖励。
政策依据:重庆市巫溪县科学技术局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巫溪县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巫溪科技局发〔2019〕18号)
三十三、北碚区
1、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6500元/件。
2、企业(单位)的职务发明通过PCT或依据巴黎公约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20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件。每项专利最多可获得2个国家专利权资助。
3、非职务发明人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同一非职务发明人当年累计资助不超过5000元。
4、对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取得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政策依据: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碚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北碚府办发〔2018〕1号)
三十四、涪陵区
1、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美国、日本、欧盟授权的20000元/件,其他国家及地区授权的12000元/件。同一国外发明专利最多资助在2个国家(地区)取得的授权。
2、国内授权发明专利:12000元/件;
政策依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涪陵区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7]263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取消部分财政扶持补助政策的通知》(涪陵委办〔2018〕16号)
三十五、彭水县
1、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3万元的补助。
2、企业转化发明专利和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对主营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技术作用,年新增税收50万元以上的,按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企业科技创新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8〕15号)
感谢您关注环纽科技,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重庆最新政策资讯。如有任何疑问或是申报需求,请尽管联系我们。
环纽科技专业提供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等服务。我们会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产业政策匹配与分析,为企业进行1对1专业指导,全方位辅导,助您提升申报通过率【服务热线:15723348380】
环纽科技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专精特新申报、
各类科技项目申报、专利注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等服务
详情请关注环纽官方网站 http://www.gqsb.org.cn/
服务热线:157-2334-8380
有任何咨询问题欢迎随时来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