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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有哪些?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量:43次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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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商业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简单来说,是指创作者基于智力成果在一段时间内享有的专有权和独占权。其英文名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即日常所称的“IP”。

常见的三大知识产权主要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

但知识产权的范围较为广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划分的类型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四大特征

1、无形性

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智力成果或商誉等非物质性的作品、商誉或创造发明等客体,其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因此无形性也可称为非物质性。

一般获得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另外,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转让了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举例来说,我们所购得某位作家的出版书籍,该作家的出版书籍可以拆分为两类客体:

①出版书籍的有形物质载体——物权的客体;

②出版书籍中的文字内容——著作权的客体

我们购买出版书籍后获得的是所有权,但并未取得出版书籍中的著作权,所以不可私自对其进行复制、发行等。


2、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在其依法取得的地域内受法律保护,除非有明确的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

这是因为知识产权不仅是法定权利,还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其中权利的范围与内容与本国各项法律规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简单理解,如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权,仅在中国国内发生法律效力;如在日本注册商标权,那么该商标权仅在日本国内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

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都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期限,权利将自行终止,相关的智力成果将被纳入公有领域,成为人人都可利用的公共资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2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都为10年,其中商标权可以申请延续。

著作权(自然人作品)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50年;著作权(法人作品、视听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

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无时间限制。


4、专有性

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独有,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的,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不得拥有或使用知识产权专有权利,否则将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的作用

知识产权与相对应的有形财产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知识产权的利用主要包括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

在我国鼓励创新的大市场背景下,知识产权战略成为了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企业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还能规范企业管理、培养专业高效队伍、防范经营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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