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流程中常见的几种状态及其期限,美国专利申请中的实用考虑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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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申请流程中,比较常见的有等待申请费、等待实审请求、审通出案待答复、待年登印费、准备颁证公告、年费缴纳、权利恢复等状态,每一种状态都有相应的期限。
1、等待申请费:期限2个月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会有费用减缴通知书予以通知缴纳。缴费期限是申请日也就是提交日起两个月之内,逾期未缴纳的,则会视为撤回。
2、等待实审请求:3年内缴纳实审费有效
发明专利初审合格后,会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时候,申请人需要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交纳实质审查费用。
发明专利在3年时间内如果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不缴纳实审费,则会发出期限届满通知书。如果不予以处理,该发明专利视为撤回。
3、一通出案待答复:发明4个月 实用新型2个月
当发明专利发出第一次审查通知书后,有4个月时间可用于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一通意见,答复的期限是两个月。
4、中通出案待答复:2个月
发明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局根据第一次审查意见发出第N次审查通知书。一般来说,这些审查意见都是建立在前次审查意见基础上的,后续的审查意见答复期限,以收到日计算,是2个月。
5、待年登印费:期限2个半月,以通知书上截止时间为准
表示该专利已经授权,待申请人交相关费用,这个费用缴纳期限有2个半月,以登记通知书上的截止日为准,如果错过了缴费,则就会进入恢复期,如果恢复期还没缴费,则就失去了相关专利的权利。
6、准备颁证公告:1个月出证书
表示已经缴纳登记费用,等待专利证书的下发,一般缴纳登记费用1个月后,该专利会被登记,并下发专利证书。
7、年费缴纳:下一年度的申请日前
专利授权后,后续专利权人还应该注意在每年的申请日前缴纳年费,如果超出期限会有6个月的滞纳金期限;每超出一个月增加总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6个月的滞纳金期限也错过了,会导致专利权终止。
8、权利恢复:期限2个月
专利因为一些原因耽误了期限而丧失权利,有两个月恢复时期。需要提交权利恢复请求书和缴纳恢复权利费用。这是错过期限的补救措施,如果这个期限也错过了,专利基本是没救了。
美国专利法或许是世界上最复杂和精密的法律之一。根据美国专利法,专利不仅作为对发明的技术披露以获得保护,还定义了美国政府授予的专利权的边界。作为一份法律文件,美国专利受到法律解释和美国法院系统的严格审查。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开始在美国寻求专利保护,他们在准备美国专利申请,尤其是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时,应注意一般策略和考虑因素。
1.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的重要性
许多人,包括专利律师,通常更加关注权利要求而不是说明书的起草。然而,实际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一样重要,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话。举个例子,权利要求可以在审查期间进行修改,重新定义专利保护的范围。但是说明书在审查期间很少能够更改,这意味着申请人只有一次机会解释发明的工作原理。
在专利诉讼的世界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总是相辅相成的。当联邦地区法官解释专利权利要求时,精心起草的说明书尤为重要,因为权利要求必须结合说明书进行阅读。
例如,在Phillips诉AWH公司案中,联邦巡回法院澄清了说明书在联邦地区法官确定专利权利要求范围时的作用。
2. 说明书的起草
精明的美国专利申请起草者始终遵循一系列“做和不做”的原则。简要回顾这些原则可以帮助中国公司努力在美国获得强大而广泛的专利权利要求。
避免专利不当限制
专利不当限制是指说明书中引起对发明的特定方面或实施方式的限定,从而不必要地限制了发明的范围的那些词语。因此,在准备专利说明书时应避免使用专利不当限制。未能排除这些词语几乎总会在未来的专利诉讼中产生不良后果。
例如,在Inpro II Licensing诉T-Mobile USA案中,争议性的权利要求术语是“主机接口”。由于Inpro起草了带有专利不当限制的说明书,并将直接总线接口描述为发明的“非常重要”特征,权利要求术语“主机接口”被构造为需要直接并行连接。因此,联邦巡回法院裁定Inpro的专利没有被侵犯。
更多例子
另一个例子涉及到说明书中使用诸如“关键”、“特殊”、“独特”、“优越”等词语。在Pharmacia & Upjohn Co.诉Mylan Pharm案中,Upjohn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声称喷雾干燥乳糖的使用是发明的“关键特征”,联邦巡回法院裁定这种语言可以合理地被解释为放弃了没有喷雾干燥的乳糖的使用。同样地,在Bayer AG诉Elan Pharmaceuticals Research Corp案中,Bayer使用了一系列强调语言,结果导致法院裁定Bayer的专利仅涵盖特定SSA范围,从而限制了专利权的范围。
了解常见问题
在某些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中,某些问题出现得更为频繁,专利申请人应熟悉这些常见问题。例如,在电气工程和机械工程领域,起草者必须仔细考虑“手段加功能”语言。
3. 权利要求的起草
保持一致性
权利要求应始终保持一致。换句话说,权利要求中的术语应以一致的方式使用。含有不一致权利要求术语的权利要求可能会在专利诉讼中造成意外后果。
例如,在Jeneric/Pentron, Inc.诉Dillon Co案中,争议性的权利要求术语是“大约”。因为权利要求中的某些变量的值没有被“大约”限定,导致法院进一步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严格的数值精确度要求,从而使Jeneric的侵权主张失败。
更多例子
另一个例子是关于马库什组权利要求的。在Abbott Labs.诉Baxter Pharm. Prods案中,Abbott主张了一项权利要求,但未明确指示对马库什组中多个成员的选择,导致法院裁定权利要求仅涵盖了马库什组列表中的一个成员,而不是两个或更多。
4. “翻译中的失真”问题
来自其他国家寻求美国专利保护的公司可能会面临翻译问题,在专利申请的审查以及后续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可能会产生歧义。在准备直接从外国专利申请翻译而来的美国专利申请时,必须确保使用准确清晰的权利要求术语。由于翻译失真现象导致的歧义,可能会在专利诉讼中带来许多麻烦。
5. 结论
由于美国专利法和程序的复杂性,来自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专利申请人在起草或准备专利申请时应注意实用策略和考虑因素。中国公司还应考虑聘请合格的美国代理师来指导申请和通过美国专利审查。精心起草的专利申请可以创造高价值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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