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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 | 关于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0-31浏览量:139次

铜梁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


为推进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铜梁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铜科局〔2021〕13号)要求,区科技局将于11月中旬开展区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及其以前申报的区级科研项目。


二、验收依据

所有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为依据,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成果产出、经费管理使用及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任务书中“考核指标及验收依据”逐一提交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及证书的复印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有关项目产品3份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项目需提供财务票据(含配套经费)或者审计报告。


三、验收方式

重点项目需进行现场验收,其他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方式。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铜梁区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书》《科技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和全部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交区科技局,工业领域类项目交402办公室,其他交602办公室。

2.对验收材料齐全,数据真实,经费使用(基本)合理,完成任务书上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的项目,给予“验收通过”。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完善,待整改、完善后再次验收。

3.超过计划结题日期半年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结题说明书》;距离计划结题日期还有半年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交《提前结题说明书》。

4.对已到结题时间且无正当原因推迟结题的单位,区科技局将不再拨付剩余款项,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纳入科研诚信管理,视情况实施联合惩戒。

5.联系人及电话:罗永超,15823818512。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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