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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2022年度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开启!符合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可尽快申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0-31浏览量:263次

南岸区2022年度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如有申报需求,可拨打环纽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023-68554347


环纽科技从重庆市南岸区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按照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和《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0〕137号)精神,重庆市南岸区科技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南岸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南岸区(含重庆经开区)依法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原则上要求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

本次申报的主体必须为研发机构,不受理以下单位:一是以制造、生产、销售为主的法人主体(包括虽注册有研究业务,但实际并未以研究为主的综合类企业),二是单纯提供技术服务而研发比重不足的企业,三是与编制管理挂钩,未对体制机制进行根本性变革的事业单位。此外,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性质研发机构,除联合高校院所及上下游发起组建的多元主体的研究院外,原则上不予受理。

本次申报鼓励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含中央在渝转制院所)联合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注册独立法人研究机构;鼓励高校联合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市属科研院所发起组建或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鼓励设立成渝地区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在区发展产业带动性强、技术受益面广、示范效应突出的特色研究机构。

本次申报鼓励围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布局,鼓励面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智能终端、节能环保、软件信息服务、汽车电子、医药和医疗器械“3+2”重点产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是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成果转化工作,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应当达到以下条件

(一)在南岸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资主体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开办资金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二)拥有一支人员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在职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且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科研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四)能够持续运营,具有稳定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五)具有重大科研成果和市场服务能力。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上一年度市场化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南岸区科技局。

(二)评审论证。南岸区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评审方式(包括会议评审、网络评审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评审论证并得出评审论证意见。

(三)认定复核。南岸区科技局对通过评审论证的申报单位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初步认定通过的名单报送市科技局复核确认。

(四)结果公示。南岸区科技局对经过市科技局复核确认后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五)审定发布。通过评审、复核和公示的南岸区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由区科技局审核确认后正式发布。


四、诚信要求

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我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1月9日(周三)18: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南岸区科技局,提交前请务必进行检查确认,一旦提交将不予退回修改。

交件地址: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2号楼805室

联系人:周星、王妍

联系电话:023-62755080、023-62988037

邮箱:naqkw_2108@126.com 


附件下载:

1.附件1.南岸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2022年).doc

2.附件2.南岸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环纽科技专业提供重庆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服务。我们会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产业政策匹配与分析,为企业进行1对1专业指导,全方位辅导,助您提升申报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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